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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限制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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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统计,我国包装垃圾造成年废弃价值高达4000亿元。《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于2013年2月1日正式实施,法规明确规定:销售过度包装的,质监部门责令停止销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销售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出处 《环境卫生工程》 2013年第1期47-47,共1页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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