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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育婴堂中的乳妇及其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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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时期,育婴堂中收养的弃婴主要是通过雇请乳妇来哺乳,这就给贫苦的产妇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产妇受雇于育婴堂后,或离开家庭住堂乳婴,成为内养乳妇(职业乳妇);或领婴回家进行哺乳,成为寄养乳妇。这些乳妇通过出卖自己的乳汁,获取些许工资及生活待遇并得以养家糊口。
作者 李金莲
出处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2年第1期71-77,共7页 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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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9

  • 1沙福尔:《视察杭州救济院育婴所报告》,《医药学》,1936(10).
  • 2乃权,等:《解放前的龙泉慈善事业》,龙泉县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龙泉文史资料》第6辑,1987年,第138页.
  • 3佚名.首都救济事业考察报告[J ].经济旬刊,1936 (12).
  • 4黄素琴,陈金銮.基督教育婴堂史料[A].福州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福州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C]. 1984年内部印行.
  • 5张恤收:《褚文郁先生和烟台恤养院及其生活回忆》,载烟台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烟台文史资料》第17辑,1992年,第133页.
  • 6张恤收.褚文郁先生和烟台恤养院及其生活回忆[A].烟台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烟台文史资料..第17辑[C].1992年内部印行.
  • 7政协湖南省祁阳县委员会.祁阳文史:第19辑[C].祁阳县教育志:第1卷[Z].湖南华商文化商务有限公司承印,2006.
  • 8晋江地区华侨历史学会筹备组.华侨史:第3辑[Z].1985.
  • 9《南通县女子职业谈》,《妇女时报》,1912(7).
  • 10《奉化县民国十一年岁入预算书》,《新奉化》,1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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