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的兴起使民事诉讼和解制度日益受到重视。由于我国现行民诉法对于这项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和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不利于该制度功能的发挥和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行使,所以,对其改良的呼声很高。但现行研究对民事诉讼和解制度基本理论和基本规律鲜有涉及,因此,研究民事诉讼和解制度应当从制度的概念界定出发,对于构成民事诉讼和解制度的几项基本理论问题———制度内涵、理论基础和社会功能等进行深入探析,揭示该项制度的内在规律,为民事诉讼和解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奠定理论基础。
出处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2年第7期111-114,共4页
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