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性化说"理论认为犯罪行为人往往把受到禁止和否定判断的违法犯罪行为中性化,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辩护。中性化说理论能成为解释我国目前的贪腐犯罪的理论依据,一来社会结构运行过程中原有的社会功能被削弱引发了官僚主义等诸多社会问题的产生,二来违法犯罪行为的中性化对贪腐犯罪起到了推动作用。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完善立法、加强法制教育和行政监督,以使国家工作人员在大是大非上保持足够的清醒。
出处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第5期49-51,共3页
Journal of Henan College Of Finance &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