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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2年度盟市和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根据自治区的检查验收结果,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获得“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全面工作成绩突出奖”;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获得“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成绩突出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局、扶贫办、统计局获得“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完成奖”。(内党字[2013)4号2月4日)
出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5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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