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法科教育应是立足市场需求的职业化式教育。职业化的法科教育在培养法律人才时,既要让专业学生掌握从事法律职业必备的基本知识、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又要使学生树立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具有现代理性精神,养成独立的法律人格。其培养模式应该是侧重实践教学,通过相关教育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力求实现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互动、教学创新与运用方法的互动、法律修养与职业技能的互动,最终实现法科教育职业化和法科教育市场化的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
出处
《大学教育》
2013年第2期8-10,共3页
University Education
基金
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校级教改项目<法科教学与法学教育职业化
市场化之衔接>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