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促使学习者公民性的成长与成熟是学校公民教育的职责与使命。公民观的历史形态有德性至上论、民众身份论与自我建构论,三者对公民性的基本理解迥异。公民性是潜藏在人的"公民"称谓背后的一般元素与根本特性,德性、群性与智性是它的基本构成。"三维"学校公民教育的基本内容是人性塑造、群性养成与共同体生活智慧培养,做人教育、规则教育与做事教育构成了这一公民教育形态的三个立足点。
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5-11,共7页
Education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新课标背景下中小学价值教育的校本化研究"(DEA1202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