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违法建设是城市管理中热点难点问题,倍受关注。违法建设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从广义上讲通常是指违反规划、士地、建筑、环保等法律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许可而擅自进行建设;从狭义上讲《城乡规划法》的定义为:违法建设是指末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的建设。从占用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划分为,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现实工作中政府一般要求城管部门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统一管理,城管部门也自觉或不自觉地扮演了全能角色,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不仅问题最终无法圆满解决,而且进一步激化了矛盾。主要原因之一是未能科学界定城管部门管理的范围。下面简要分析一下城管部门应该管理哪些违法建设以及和其他部门,主要是围土部门的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