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临沂市城管执法人员因腐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案人员的犯罪事实令人震惊。朱孔涛、董岩、孟凡龙三名基层中队执法人员利用手中看似不大的权力千起了“钱法交易”的勾当,连续五六年的时间,利用查处违章建筑的职权,收受或索取财物合计47万余元,给国家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上述三人的腐败行为是执法部门“小权大贪”的典型表现,虽然权利不大、每次受贿的数额也有限,在长达五六年的时间里,几十次甚至上百次持续地如“蚂蚁搬家”似的受贿索贿,让他们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正所谓蚁贪之鉴、后事之师,恶小为之、必尝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