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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推动券商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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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监会最近发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可以成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做市商,按照交易场所的规则为产品提供流动性服务。为了便于扩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深度与广度,此次规定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可以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具体形态,允许包括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票据、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等均可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规定同时降低了证券公司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准入门槛.取消有关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净资本规模等门槛限制。
出处 《商业会计》 2013年第6期56-56,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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