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国家治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处理好这对矛盾才能保障国家在一个稳定的内部环境中发展各项事业,这对矛盾中最为重要的是在经济领域内利益的协调。毛泽东1956年提出要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经过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发展和完善,"两个积极性"思想首先是围绕着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经济领域关系而展开的,并且已经成为我国处理此类关系的重要原则。在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实践中,这一思想在处理中央与地方经领域内的经济关系上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81-83,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