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凡事,凡物,凡利,凡财,争则成讼,让则相亲,取舍不同,结果迥异。易学家通过讼卦告诉我们,争讼非善事,事在人为,吉凶就在争让一念之间,争则两败俱伤,让则互利双赢,讼事慎为之。通观讼卦六爻之义,皆以不讼得吉,成讼则"终凶",《易》作者始终申言息讼免争之旨,表达了追求和谐尊让,以和为贵的思想观念。自古及今,讼而能终胜者几希;讼者争一时之气,多以伤神伤财伤情伤义而告终,种下人情失和的根因,此中消息,非正直所能尽言,圣人探微索隐,见者深矣。
出处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第1期16-18,共3页
Journal of Hebe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基金
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周易>卦爻辞及其文化的现代价值研究>
(SZ1290031)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