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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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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儿子已上初二,一次在骑车上学的路上,左转弯进校门时,被一辆小汽车撞倒受伤,交通队认定我儿子骑车突然猛拐,负事故全部责任。请问,我儿子是被撞的,为什么负全部责任,难道撞人的就没有责任吗? 答:首先说明一点,即交通事故责任不是按“撞与被撞”来划分的,“撞人就有责任,被撞就没有责任”的概念是错误的。交通事故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认定的。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13年第3期62-6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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