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噪声作业职业健康检查所依据的国家标准为《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下称《监护规范》)及《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49—2007)(下称《诊断标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对《监护规范》、《诊断标准》的理解不同,致使所作出的结论不尽相同,而引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体检结论产生异议、劳动者投诉及申请职业病鉴定等问题。
出处
《中国工业医学杂志》
CAS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67-68,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dustrial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