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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保健食品与化妆品标识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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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药品标识奥秘 1999年,国家对地方药品“X(省)卫药准字”进行清理整顿,对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核发“国药准字”的批准文号,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予以淘汰。从2003年1月1日开始,“药健字”产品统统停止生产,统一采用“国药准字”的批准文号。现在如果我们在市场上发现“X(省)卫药准字”、“药健字”等非“国药准字”批准文号的药品,因为已经过了国家药监局规定的有效期,均可视为假药。
作者 潘国荣 李云
出处 《中学化学》 2013年第3期9-1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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