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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表彰“十一五”全国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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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决定(人社部发[2012]72号)授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等280个单位“全国节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其中江苏省荣获该荣誉称号的有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和南京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等11家单位;
出处 《能源研究与利用》 2013年第1期17-17,共1页 Energy Research & Uti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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