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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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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年来,我国推动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主要内容的金融业综合经营已有诸多成果。目前,我国既有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组建的金融控股集团,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银河金融控股公司等;也有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主体组建的产融结合型集团,如山东鲁能、中石油、宝钢集团等企业集团;还有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组建的控东方希望股集团(以“参股金融业”方式进入金融业),如新希望集团、泛海集团、万象集团等;此外,山东、广东、重庆、上海、天津等地还纷纷尝试通过整合当地金融资源组建地方性金融控股集团。
作者 白鹤祥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23-23,共1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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