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金库条例》,明确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分成、报解、拨付和退更的基本职责,同时赋予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对出入国库的预算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的基本权限。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舆情民意期待通过强化预算监督来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刚性约束。而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处于政府预算监督的中间环节,在整个预算监督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强化国库监督对确保预算执行准确严肃、维护预算资金安全完整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24-24,共1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