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以来,我国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调整最为直观。针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为扶持出口企业生产经营的长足发展,带动外贸经济的不断增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相关部委及时调整出口退(免)税和与之相关的政策。其中,《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4号,以下简称通知)出台明确,青岛、武汉至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之间试行启运港退(免)税政策。
出处
《进出口经理人》
2013年第3期70-71,共2页
Imp-Exp Execu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