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劳教改革的立法之所以举步维艰,主要涉及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这一敏感问题。中央停止劳教既是法律决策也是政治抉择,是社会管理领域的创新,反映了政治家的法治思维及其对公民社会的回应。劳教改革未来可望形成推进我国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增加司法机关工作量,推动司法改革进程,有利于建立统一和规范的有关社会管理处罚、制裁的法律体系等值得期待的"蝴蝶效应",但要警惕换汤不换药的权宜之计做法。
出处
《理论视野》
CSSCI
2013年第3期33-35,共3页
Theoretical Horizon
基金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编号:10CFX02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