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目标,需要法律的保障。从动态上来说,党的建设科学化的法律需求包含立法需求与执法需求;从静态上来说,党的建设科学化的法律需求则包含国家法需求与党法需求。要实现"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的目标,既需要重视立法建设,也不能忽视执法建设;既需要重视党法,也需要强化国家法。我国现行相关法尚存一些软肋,还不足以满足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需要,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改善。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15-119,共5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