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确政府监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构建高速公路政府监管体系的前提。当前,高速公路产业管理体制在“政监、政事、政企”等方面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明晰,政府监管的基本概念也必须予以明晰和澄清。对政府监管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和解析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基础。高速公路政府监管是监管主体为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依据明确的法律规定对高速公路市场经济行为的微观干预和控制。因此,对高速公路政府监管概念内涵的解析应主要包括主体是谁、内容是什么、类型是哪些。
出处
《交通企业管理》
2013年第3期34-35,共2页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基金
湖南省交通厅科技创新项目(编号20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