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逻辑是法治社会中法律评价的逻辑起点。哲学从法律逻辑的制度、社会和精神三重空间载体及其功能和可转换性来理解法律,与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内在契合。从哲学角度对法律进行反思,尤其对法律逻辑体现了人的"有意义"生活逻辑,法律逻辑体现了法治社会的应然性逻辑和法律逻辑的本质是法治社会的法治逻辑进行思考,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法律逻辑要回归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中建设法治国家。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3年第2期75-80,共6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