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是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为了形成欧盟的内部市场以及促进货物、人员、服务和资本在欧盟范围内更好地流动,在商标方面,欧盟建立了自己独特的共同体统一商标制度,显然,这是欧盟为了在建立共同市场和保护知识产权之间进行利益平衡而做出的法律层面的规制。但不可否认的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势必对货物和服务的自由流动造成一定影响,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商品的平行进口已成为国际贸易领域备受瞩目而又争议极大的问题,而争议的焦点就在于是否承认知识产权的权利穷竭。本文仅以欧盟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为例,通过分析案例,来探讨欧盟法当中解决有关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的法律规则和判例法倾向。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13年第3期78-82,共5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