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却仍然游离于城市边缘的社会基本成员,相应的社会保障权利处于缺失状态。政府在农民工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中的不足之处,主要是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供给不足,政府履行财政职能不到位,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重新定位农民工养老保险中的政府职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明确制度供给职能:通过明确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制度定位来完善制度供给职能;财政提供职能:保证政府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财政责任;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建设。
出处
《商业经济》
2013年第5期25-26,41,共3页
Business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