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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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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省制定了《山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中央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省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和省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也可用于非贫困县“两项制度”衔接识别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
出处 《山西财税》 2013年第1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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