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合同效力的认定中.应该以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判断标准,而不宜以合同违反行政规章的规定为由认定合同无效。在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技术合同涉及的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依法须经行政部门审批或者许可而未经审批或者许可的,不影响当事人订立的相关技术合同的效力。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3年第2期29-46,共18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