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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院创新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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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阳春市检察院谢忠副检察长带领公诉部门办案人员对曾某涉嫌贩卖毒品案到阳春市第五中学开展未成年犯罪诉前社会调查。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受理的首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阳春市检察院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始终把坚持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始终贯穿办案过程中。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3年第3期62-62,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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