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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检察机关如何查封、扣押物证、书证9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至第143条的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3年第3期64-64,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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