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围绕社会体制改革,十八大报告一连用了四个“加快形成”予以阐释:一是“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二是“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四是“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在上述四个“加快形成”中,其中第一、第三个“加快形成”都指向于社会力量的培育。可以说,社会力量培育已成为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出处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第1期14-17,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Ha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