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济南:54家商超将对五类食品实行质量准入制度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山东省工商局会同济南市工商局近日对54家驻济南大型商场超市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从今年4月1日开始,参加约谈的54家大型商场超市销售酒类、饮料类、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五大类食品,须具备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商场超市负责人要对销售的上述五大类食品进行检查,先检查有无检验报告或证明文件。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3年第6期76-7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