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现实呼唤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指导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必要性.确立了家庭教育指导的法律地位,
作者 张放道
出处 《中国家庭教育》 2013年第1期52-5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