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活中的自行招标和自行采购我们一般都会认为是一个概念,甚至业内也经常会将这两个词语相互替换使用,只是觉得差别在于自行招标是招标投标中的概念,而自行采购是政府采购中的概念而已,意思还是一样。但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其实不然。自行招标和自行采购在法律上根本不是一个概念,且在相对概念(反义词)、法律适用范围差异、定义的角度差异、可以自行招标或采购的条件或情形、审批部门和方式、组织招标的主体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因此,探讨自行招标和自行采购的差异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出处
《中国招标》
2013年第10期19-21,共3页
China Tend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