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州郡治所城市一直由附郭县管理,经唐末五代及辽代的演变,至金代出现了专门管理诸京、府镇、防御州治所城市的警巡院、录事司和司候司。作为城市行政管理机构,在《金史·百官志》中有明确记载,但作为地方行政区划制度却被《金史·地理志》疏漏。清代以来,已有学者注意并指出了这一问题。本文利用大量历史文献对其行政管理机构进行了深入研究,希望引起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
出处
《中国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23-134,共12页
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03BZS031)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