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思想的产生是法哲学史上的一次革命。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为方法论,彻底颠覆了法的形而上学基础,批判了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法权观,建构了"自由、平等"的现代法权,实现了法哲学的伟大变革。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思想不仅意味着一种新的法哲学观的形成和一种新的法哲学方法论的产生,而且破除了现代法权的神话学基础,实现了法向现实生活世界的回归。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3期20-23,共4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