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的简化字、《说文解字》的《前言》、《大广益会玉篇》的《检字》存在不当之处。各种类型的辞书在简化汉字的使用上,应当以编纂时已发布施行的最新语言文字法规为准。如果有突破规范之处,应当把这些地方详尽地列出。辞书编纂者不仅要重视正文内容的准确、完整,也应该重视辅文的编纂,对于辅文中小的缺漏,再版时应及时修订。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3期158-159,共2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