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劳动关系系统理论,中国境外企业劳动关系调处机制可概括为法律调处机制、行政调处机制、企业管理调处机制和工会调处机制等四个方面。四种机制在运行中表现出不同的问题,如法律调处机制立法不全、执法不严、司法不便等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机制,调整和处理好境外企业在劳动用工多元化背景下的劳动关系。
出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03-108,共6页
Journal of China Youth College for Political Sciences
基金
沈琴琴教授主持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2年院级重点项目"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海外企业劳动关系综合协调路径研究"(课题编号:12yz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