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金融体系的改革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可以根据改革的不同性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构建新的金融体系、培养金融市场阶段,时间大约为1979年至1992年间。这一时期,初步形成了由中央银行领导、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同时,中国的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也逐步形成。第二阶段为建立宏观调控、改善市场运作阶段,时间大约为1992年至2000年。在这一阶段,央行与国有银行分别进行了改革,职责更加明确,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完成,政府对市场的干预逐渐从直接干预转为间接干预。第三阶段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金融改革,大约从2001年至今,特点为金融监管"一行三会"体制的确立,国有银行对外开放,引进战略投资者,各地集体金融企业重组完成,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第四阶段是今后的发展趋势。银行业和金融市场将共同发展,银行在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将起重要作用。如果中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监管体制也将随之改革,以适应市场的变化。中国将逐渐开放资本市场,直至人民币完全可兑换,资本账户完全开放。
出处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5-21,共7页
Marxism & Re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