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鸦片战争之后,国内外局势和中外关系发生剧变,中国相沿已久的涉外经济法律制度被彻底打破,在外来势力的胁迫、参与、干预下,晚清涉外经济法律制度逐步构建,肇始于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的和谈,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基本定型,甲午战争之后渐趋成熟,基本内容被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沿袭。在曲折中构建、发展的晚清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烙有鲜明的时代特色,透射出中国社会在近代转型中的无奈与抗争,冲击与反应。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43-146,共4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基金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重点项目)<近代转型中的中国海关法制建构与价值理念(1854-1911)>(201111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