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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多名公安局长落马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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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政法体制中,公安机关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帮门,既是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的行政机关,又是承担刑事犯罪侦查的刑事执法机关,立法赋予的权力很多、很大。这种地位意味着公安机关在提供社会正义方面职责重大,同时也暗含着权力带给自身的巨大风险。在一个尚未对权力形成严密控制的环境中,权力越大风险就越大,作为部门首长的各级公安局长,便自然成为高风险岗位。
作者 傅达林
出处 《学习之友》 2013年第4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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