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双重劳动关系是当前社会中一种非典型的劳动关系形态,它的产生既有历史也有现实的原因。当前我国对于双重劳动关系还缺乏明确的规定,学界对相关法律规定也存在不同解说,造成实践中的法律适用分歧,裁判尺度难以统一,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实现。应当秉持倾斜保护弱者和维护社会和谐的司法理念,肯定双重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运用相应的裁判方法,以真正实现劳动法所追求的平衡利益、稳定社会、实质平等的精神。
出处
《湖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78-81,共4页
Social Sciences in Hunan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研究重大项目"建筑法的体系构建与制度创新研究"(课题编号:CQDXWL-2012-Z007)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