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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地将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布。各省(区、市)、市(地)政府将组织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疾病应急救助的对象包括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出处 《紫光阁》 2013年第4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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