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部门行政职权相对集中所要求的政府职能转变,不能以一种宏大叙事的统帅性而遮蔽了局部性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的精准化诉求。它要求在实现政府职能总体定位后,必须从管理主义和宪政主义的双向维度,考察各层级政府承担的职责、事权、财权及其支撑手段,实现政府职能的层级配置。在此两个逻辑前提下,依据一定标准对各层级政府职能进行横向整合,才是真正解决了部门行政职权相对集中改革的关键问题。
出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36-39,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部门行政职权相对集中行使及其体制安排"(项目编号:06SFB201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