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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班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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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举行金砖国家安全事务高级代表会议。 二、金砖国家外长在联合国大会期间举行会晤。 三、举行协调人及副协调人中期会议。 四、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在二十国集团会议、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议期间或根据需要单独举行会议。
出处 《Beijing Review》 2013年第15期I0008-I0008,共1页 北京周报(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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