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总工会与市地税局联合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三项内容:一是要求各级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代征工会经费工作的通知》(冀工发12005]50号)文件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和范围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二是进一步强调了各级工会、税务部门形成合力、建立对接机制、实现数据信息共享的重要性;三是要求各级地税稽查部门将代收工会经费纳入工作范围,加强对代收经费的监督和检查。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13年第3期48-48,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