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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一村民非法占用农用地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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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光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县砖桥镇农民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以罚金一万元。
出处 《资源导刊》 2013年第3期41-41,共1页 Resourc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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