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和投融资工作的意见》(郑发[2012]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自2013年1月1日起,金水区开始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集体土地征(转)用和征收、耕地破坏鉴定、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土地供应、地籍调查和土地确权”7项审批权限。上述7项业务由区政府行使审批职责的行政许可事项,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局为具体办事部门,将办理结果报区政府审批,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出处
《资源导刊》
2013年第3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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