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旧中国资本主义区分为官僚资本与民族资本的两个部分,随着中国革命的胜利发展,官僚资本被没收(不包括台湾地区),而民族资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仍得到一定的发展。但作为民族资本而存在的私营经济同过去比却产生了深刻变化,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大大下降。而且早在1952年12月,国家即对私营行庄全部实行公私合营。我国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即进入了社会主义的新时期,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前的中国社会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初阶段。私营经济这一概念,其含义原来是比较广泛的,凡是由私人经营的经济事业都属于私营经济。三大改造前的私营经济。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5期32-35,共4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