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千年前的古人感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千年后的今天,政府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力图构建住房梯级保障体系,使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更多的普通民众,然而限价房这一在政策主导下的保障房制度实质是"用计划的手段解决市场的事",两者不同的价值驱动带来的必然是目标成就上的叠差。以宪法与行政法的相关法理为出发点,综合考察后此项政策的制定、执行到最终的监管,可发现存在着结构性的问题,同时在政策救济环节亦存在救济乏力的困境,这些都难以通过局部的微调予以解决,因此该项政策欠缺必要的合理性与科学性。笔者预测,该项政策只是过渡性的存在,不久将被其他更为合理的保障房制度予以取代。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17-120,共4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