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阶段,法院在履行定纷止争职责的同时还要面对突发事件的挑战。回应突发事件,既是法院通过具体行动修复、提升形象的际遇,更是法院与社会相互调适以寻求法治共识的机遇。现行突发事件的处置存在矫枉过正、就事论事的倾向,纠偏功能被人为强化,各方在有意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或损失最小化时,忽略了更大的法益——法治。法院需要变被动、应急式的应对为常态化的准备,利用既有资源回应突发事件,实现与社会公众最大幅度的共进。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第1期123-127,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